1.0目的:
确保销售均符合FSC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确保所有销售的作业活动均符合FSC要求.
3.0权责
3.1业务部负责与客户及报关人员协商相关出货事宜,开立产品出货信息表和发货通知.
4.0定义
FSC 100%--由100%来源于FSC认证的森林的木料或非木质森林物料制成。
FSC-Mix:混合型FSC产品,由源于FSC认证的森林的原材料和/或非认证受控的原
材料所组成的混合型产品;
FSC-Recycled:回收型FSC产品,由100%回收的资源所再生的并经FSC认证的再生的
物料制成,包括消费后再回收的物料(Post-consumerreclaimed)、
和初级/二级加工过程中非预期的回收物料(Other reclaimed)。
Controlled material:控制来源的材料,源于符合法律法规并合法经营的经营场所的
物料所制成;
FSC-credit material:指FSC三个计算系统中的一个系统,即信用系统.
5.0作业程序
5.1 FSC产品的销售
接到业务部的《出货单》后,将销售数、公司的FSC证书编号、计算系统(转换系统)要在《成品进销帐本》注明。填写《送货单》、开出销售。
5.4 FSC产品的《送货单》、送货细表和文件要注明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需双方的FSC证书编号、供需双方公司名称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产品类别(FSC 100%、FSC-Mix、FSC-Recycled)、计算系统(转换系统)
5.5 办公室每月和每半年对销售的FSC产品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