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确定需控制危险源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应判定为需控制危险源: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风险等级为A、B级的;
曾发生过事故,且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体现本公司生产性质且危险不良影响突出的。
5.4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5.4.1原则
5.4.1.1所有风险都应有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5.4.1.2控制风险措施依次采取:消除、降低、控制(个体防护);
5.4.1.3根据风险级别不同,可分别采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培训和监测与监视。确保运行过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一致;
5.4.1.4还应落实以下原则:
?风险降低或转移后,也应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确保降至可容许程度;
?界定范围、性质和时限,确保评价和控制方法是预防性的;
?为确定设备、培训需求和运行控制提供依据;
?提供所需的监测,确保控制策划实施的有效性和适时性;
?要充分考虑风险中附加风险存在的可能性,以及二次事故风险的存在。
5.4.2风险控制策划计划
5.4.2.1各单位/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各级风险控制策划计划。
5.4.2.2各单位/部门负责对A、B级风险控制策划后的C、D级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计划,确保:
?C、D级风险及附加风险是可容许风险;
?C、D级风险及附加风险应在原风险水平以下;
?如果C、D级风险及附加风险仍是不可容许风险,或高于原风险水平则应对改进措施进行重新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