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实施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校准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具备所需要的准确度和精密度,满足从原材料购进到服务全过程检验和试验需要,以保证服务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用于证实服务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校准和维护。
3 术语
无
4 职责
4.1 物业部负责所有检测设备校验工作。在满足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的前提下,提出送外校验的检测、测量用设备的清单,并对送外校验的检测、测量用设备的可使用性及报废进行确认。
5 工作程序(见附录流程图)
5.1监视、测量和试验装置的控制范围
5.1.1 用于证实服务符合规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5.1.2 所有用于校准或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等
5.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备
5.2.1根据服务测量的需要,配备适用和足够的检测设备
5.2.2 保证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准确度及量程满足需要
5.3 测量设备校准的依据
5.3.1对服务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照《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规定周期委托有校准或检定权的上级计量部门校准或检定,保证与国家标准的溯源性;
5.3.2对于进口的或自制的国家又没有相应检验标准的监视、测量装置,本公司可依据装置使用和维护说明书制订校准或检定办法,并依据办法进行校准或检定,并记录校准或检定结果。
5.4 周期校准或检定与校准
5.4.1外购及自制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其后制订校准或检定计划按周期送检;
5.4.2经校准或检定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具备完整的校准或检定记录及检定合格证书。
5.4.3对服务和检验共用的监视测量装置,用作检验前应加以校准(校准办法依据使用情况制订)并做好记录以证明能用于服务的接收
5.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5.5.1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统一由物业部建立统一台账,保管相关资料,并制订周期检验计划;
5.5.2监视和检测装置由专人保管、维护,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按规定定期保养;
5.5.3监视和测量装置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损坏、失效;
5.5.4暂不使用的和封存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要标识并按规定定期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5.5.5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使用前确认,确保能满足预期的监视和测量要求。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5.6 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过程失控时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撤出现场,送交委托校准或检定部门修理、校准或检定,并重新鉴定其以往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并做好记录;对已经检验后的服务要重新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