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物料符合规定的要求.
2.0 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的检验和试验.
3.0 职责
3.1 仓管负责物料的点收、外包装完好识别及保管工作.
3.2 采购部负责将来料之不合格情况通报给供应商并办理不合格物料的退货.
3.3 品管部负责对来料进行外观、配套性、附着力、(对印字类)检测及与外观设计样板对板.
3.4 技术部实验室负责对来料及样板的理化、卫生指标及感官指标的试验.
3.5 总经理负责批准对紧急放行物料之理“IQC检验报告”.
4.0 作业程序
4.1 进行检验流程图
4.2 供应商交货
供应商交货时,仓管员应按采购申请单的要求,对照供应商的“送货单”点清品名、规格、数量/件数.
4.3 仓管将收物料放入待检暂存区,并在物料合适位置贴上“产品识别标贴”及待检标贴.上述工作后,原材料“到货通知单”,原料、包材“来料入库单”并立即将单送品管部IQC.
4.4 IQC接到“到货通知单”/“来料入库单”后,按以下物料分类进行抽检或全检:
(1).抽检之原材料物料
A.粉状产品外壳配件:包括铝碟等.
B.其他配件:包括粉扑、眼影棒、唇棒等同类产品.
C.包装材料:如外箱,打盒支盒,底贴,收缩膜等.
(2).全检之物料以上抽检之物料以外之物料.
(3).对于顾客提供财产是否抽检/全检,由业务部依顾客要求进行通知品管部.
4.4.1 抽检或全检之物料,IQC按《IQC检验操作规程》进行过程控制,按《原料/原材料/包装材料的抽样规定和验收标准》检验控制.技术部按《来料检验内控标准》或国家标准对原料、原材料及样板进行有关项目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入“产品理化、卫生检验报告单”中并反馈至品管部附于“IQC检验报告”后.
4.4.2 对检验合格品,IQC应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的规定在物料的合适位置贴上白色“IQC合格”标贴.
4.4.3 检验之不合格
当来料整批或部分不合格品,IQC应将“IQC检验报告单”交生产部加签是否急用的白色“IQC合格”标贴.
A.如物料为生产急用,不合格项又不致于引起客户抱怨时,可作“特许使用”处理(如合同有要求时,特许使用一定要经顾客认可同意).品管部负责人在“IQC检验报告”“IQC特许使用”标贴.
B.如物料为生产急用,该物料又可为生产使用部门加工/挑选使用时,可作“加工/挑贴“加工/挑选使用”标贴.
C.如物料不为生产急用或使用后必定引起顾客抱怨,则对该批物料作“退货”处理.
品管部负责人在“IQC检验报告”上作出处理意见.IQC在依审批后之“IQC检验报告”在该批物料的适当位置上贴“IQC退货”标贴